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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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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独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上。故曰,其在于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我们先用现代的话把这段话译出来,便于理解:“陈厉公是蔡国女人所生,所以蔡国人杀了五父而立他为君。生了敬仲,在敬仲年幼的时候,有一个成周的太史带着《周易》去见陈厉公。陈厉公让他卜筮,卜得的是《观》里的“否”繇辞。周太史说:这就叫做‘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这个人恐怕要代替陈而亨有国家了吧?但不在这里,而在别国,不在这个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孙。光,是从另外地方照耀而来的。“坤”是土,“巽”是风,“乾”是天。风起于天而行于土上,这就是山。所以说,‘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庭中陈列的礼物上百件,另外进奉束帛玉辟,天上地下美好的东西都齐备了。所以说,‘利于作上宾于君王’。还有等着观看,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后代吧?风行走最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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