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4/6)
并不因把《周易》看作卜筮之书,而影响对《周易》之文作为古文献引用。而在“易学”界里,自《系辞》始把《周易》理论成双重性质,即筮即理(如同现在人所说的“是有哲学思想的占卜书)。后封建社会里“易学”界均受《系辞》的影响,即双重对待《周易》一书的性质;无论偏重与筮,还是偏重理,均认为《周易》既是占卜书,又是说理书。虽然各朝代里的学术虽有偏重,但并没有本质区别。
两汉偏重于把《周易》指向象数占验筮法去发挥,但并不影响学者引用《周易》一书里的文句用于说理。而王弼继承开拓“忘象得意”释《周易》方法,但并未彻底抛弃“象数”解释《周易》,也并未扭转人们把《周易》视双重性质的看待。唐朝虽然重视王弼注《易》成果,收王弼注于《周易正义》,作为《五经正义》之首,长期立于学官。确实王弼开拓“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释解《周易》的方法,开唐朝象数义理释《周易》的新风。但《周易正义》并没继承王弼不注《系辞》、《说卦》、《杂卦》、《序卦》的凡“卦说”《易传》。王弼用意十分明确是想排除其“卦说”,即与《周易》义理不合的说法。而《周易正义》却把《易传》里的《系辞》、《说卦》等编入一并疏解,自然把《周易》又变成双重性质,即理即筮的性质。
如《周易正义》卷七里言:“疏,正义曰,天一地二,至谓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龟所用,能通神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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