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三)(2/5)
也加杂着一些象数说,但并不背离《周易》原创性质,即《周易》原创性质是义理之书,而非是筮卜之书。自西汉把《周易》做为经典之书,奉为五经之首,是帝国里当做经典理论去学习,而不是当部算卦书让士子们去学习。唐代已然是这样,做为科举取士者的儒家理论学习之书,而决非是当部算卦书来考试科举取士者的算卦水平。
而到了南宋的朱熹却把《周易》看成筮卜之书,这是一种无知和非理性的认识,是与孔子对《周易》的理性认识正相反。
我们且看朱熹《周易正义》一书里的说法。
《周易正义》开卷这样说:
“周易上经
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易”。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帙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以之《传》十篇,凡十二篇……”。
这开卷所讲的三圣之《易》,就是后封建社会里的“易经”之内容。《易经》之称的内容不单单是指《周易》,而且是包括了伏羲画卦,孔子作《十翼》(《易传》)。
朱子《周易正义》一书里在对《乾》里的文辞解释道:“‘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异物成务之精意。”
又说:“‘替龙勿用’,周公所系之辞,以断一爻之吉凶……凡遇乾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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