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四)(4/10)
裸体跳舞。”(《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著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08年版 第25页)
这里我们要知道郭沫若所说的《易经》,是不包括“十翼”内容。郭说的《易经》,就是他人说的“卦爻辞”,实际就是今本《周易》一书。但一般人很难分清这种称谓上的混乱。显然郭沫若也是把“卦爻式”的《周易》文本认为是原始文本的《周易》给议论一通。
郭沫若要证明他认为的《易经》是古代卜筮的底本,这是对《周易》一书性质的认定,这是其一。其二,对《周易》所产生的时间,郭氏认为“我们可以看出那是怎样的一个原始人在作裸体跳舞”。很有意思,郭沫若讲《易经》却联想到“性”。郭氏又说“八卦的根底我们很鲜明地可以看出是古代生殖器崇拜的孑遗。画一以象男根,分二以象女阴,所以有此而演出男女,父母,阴阳,刚柔,天地的观念。”(《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第21页)
郭沫若同样不知“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之一在先秦的写法并不是他认为的“分而为二”,而是像“八”的写法。因为郭沫若曾对早在北宋末年,于湖北麻城出土过六件西周初期的铜器,其一被称作中鼎的铭文末尾,有两个“画符号”,宋人释为“赫赫”二字。而郭沫若的《两周金文辞大系》收录了中鼎铭文,释为“末二奇字殆中之族徽”。即郭沫若把那两个“画符号”解释为“族徽”。所以郭沫若只知传世卦符号写法,而不知先秦时期对《周易》一书里所用“画符号”的写法。否则就不会把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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