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什么,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点喝完吧,省的酒质越来越差。来,庆你的专业!”
“我倒算不上专业,之前认识一位品酒师,看一眼,闻一闻,就知道这酒是哪家酒庄产的。和他比,我只是死记硬背的书呆子罢了。”霍不凡谦虚的说道。
“如果每个男人都是像你一样的书呆子,那我觉得,全世界最受欢迎的可能就是你这种男人了。”潘思米和他碰了碰杯子,叹气道:“可惜我的好闺蜜已经嫁给你了,不然的话,真想和她争一争呢。”
这种容易引起歧义的话题,霍不凡通常都不会搭茬,举杯示意后,喝了一口酒。
“对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学?”潘思米随口问道。
想要让一个人犯错,有两种方法。
要么把他捧的很高,让他得意忘形,自以为是。
要么和他关系拉的很近,引诱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选择的是第二种方式,因为她和宁雪晴是大学同学,这些话题聊起来更接地气,也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然而,她这个问题问出去后,霍不凡却是一愣。
因为当他想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却感觉脑袋发胀,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无论他怎么回想,都记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学。
不,不光是上大学,如果再继续往前回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脑袋就越觉得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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