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让我麻木不堪,只有刘芳菲的这句不要让我爱上你,给我的震撼最大。有时候爱上一个人,真的是一种罪?
我总算明白了刘芳菲为什么要跟我签署借种合同,也明白了她为什么在这个过程中一直压抑自己的声音不肯叫出声。我知道她心里一直深爱着刘鹏,找男人借种也是被逼无奈的选择。可是,女人天性对进入自己身体的第一个男人有一种不舍的依恋,这种记忆,很有可能就是一生。
刘芳菲是一个很理智的人,理智的对自己有些苛刻。结婚这么多年,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妇道,保留着一具纯洁的身体,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思想也越来越成熟,知道即便是无性的婚姻,也需要有个孩子来继承父业,于是想到了借种。这就便宜了我,让拣到这么一个宝贝。但是她知道,跟我完全没有可能,两人的关系只能是播种和育种,不可能有其他,但是又害怕自己会爱上我,所以与其说是给我签订了借种合同,不如说是给她自己,她在强逼着自己去相信,这只不过是一个合约,我和她,只不过是履行合约的两个责任人。合约结束,我们的关系也就终止了,以后形同陌路,再无任何瓜葛。
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支持还是该反对。我心里不想和刘芳菲只有这三夜的关系,可是我能给她什么呢?抛开诗雅跟她一起生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我答应,诗雅答应,刘芳菲也不会答应!让她做我的情人?以她的理智她的身份,更加不可能!所以,我只能遵从这个游戏规则,无力抗争。可是,如果这三天借种不成功呢?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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