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摇了摇头。
他脱鞋上床,把我揽在怀里,我的额头刚好到他下巴,他就拿胡茬蹭我:“除了离开,什么都能满足你。”
我心中默念几遍逢场作戏,然后扬起头,嘟嘟嘴:“亲亲我,一天没见到你,我想你了。”
他的手臂突然收紧,低低叫了一声“汐儿”,然后低头吻住我的唇。
我忍着把他推开的冲动任他动作,我觉得我今天进步十分大了,刚开始碰我我就反感的要命,现在都能忍受他这般了。
他的舌头舔着我的唇瓣,时间有些长,我受不了了,咬牙阻止。
他最终放弃。
我再次失败。
逢场作戏,好难。
他亲吻够了,又去亲我的眉,我的眼,蜻蜓点水一般,一次又一次的不知倦。
我抱住他的的腰,轻轻道:“你累了一天,我们休息吧。”
他低低“嗯”了一声,却还舍不得放开我。
我认命的继续昂着头让他胡作非为。
他说:“好久没见你,让我恨不得将错过的时光全部补回来。”
多久没见?不就五六个时辰吗。
他又寻到我的唇,低头咬了一口:“我的小傻瓜,我的小汐儿。”
我吃痛低呼一声,这人属狗的吗?怎么这么爱咬人?跟小乞丐一般。
我不自觉的摸上脖子,轻轻抚摸了一下被小乞丐咬过留下的疤痕。
他眼尖,看到了我的动作。
他有些粗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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