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女人,地堡里比地面暖和,虽然上面天寒地冻,但地堡里温暖如春。这个女人穿着一件很单薄的薄棉布褂子,头发微微有些凌乱。
这个女人的眼睛很大,模样也算说得过去。王换怔住了,他觉得,这个女人,自己一定见过,只是猛然间想不起来究竟在哪儿见过。
王换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这个女人的眼神一瞥,也看到了王换。
女人叫杏花,以前一直都在狗镇那边,做陪酒的买卖。因为狗场斗狗通宵达旦,一些人去斗狗的时候,还要讲究排场,所以,狗场那边有贵宾才能进去的单间,为了排解两场斗狗之间的闲暇时间,狗场的伙计还管去喊人来给贵客陪酒取乐。
这碗饭,并不是好吃的。杏花今年二十四,做这个做了三年,虽然陪酒的对象是狗场的贵客,但贵客的品性参差不齐,很难遇到个好人。有些人赌输了钱,火气都发在自己身上,有的朝死里灌自己喝酒,有的赌钱时押上三两百块大洋连眼睛都不眨,但是给陪酒钱的时候,多掏一块大洋都好像自己的祖坟被刨了似的。
杏花已经记不清楚,这三年时间里,自己被冷嘲热讽过多少次,被人赶出过狗场多少次。
她也记不清楚,自己喝多的时候有多难受,恨不得死掉。每次喝多了酒,她都会一边呕吐,吐的鼻涕眼泪横流,一边发誓这辈子不会再喝一滴酒。
然而,第二天酒醒的时候,想想头天夜里发的誓,连自己都想笑。这样的誓,发起来和放屁一样。
就因为这样,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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