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味不错,只是太咸。趁着小贩喝水的机会,王换问道:“这镇子里怎么这么多狗在叫唤?”
“外地的贵客,是不知道这个镇子的规矩的。”小贩喝了水,抹了抹嘴巴,说道:“双月的十五,镇子要斗狗,每年六次,今天恰好就是十五。”
王换觉得这个小镇名不见经传,但是在方圆百里之内,小镇却是闻名遐迩,小镇出名,就是因为有斗狗。
小镇的狗场,每年六次,每次都要持续到月底。这半个月时间,小镇里热闹非凡,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从赤贫暴富,也有人从小康落到倾家荡产。最早的斗狗,只论输赢,至多狗主人之间会有赌注,但是小镇的狗场,见者有份,都可以参与下注。一群关中的刀客在这里作盘,盘做的很大,而且讲信誉,不会赖账,所以双月的十五,甚至有人从几百里之外赶过来。
除了刀客的狗场,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二三十个小狗场,都有人下注赌输赢。
在狗场斗赢了十场的狗,会在脖子上挂上红花,然后离场,不再参与争斗。这些狗,全部要送到一个人手里。
“送给谁?”王换最后捏了片腊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问道:“连赢的狗,狗主人会舍得送人?”
“不舍得,却没法子。”小贩摸了摸自己那张冻的通红的脸,哈着气说道:“马王爷喜欢狗,爱狗如命,这些狗,都要送给马王爷。”
“马王爷?马王爷是谁?”
“是个还俗的道士。”小贩说道:“七星滩的头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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