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吴宗翰不是很喜欢这种,在实施行动之前,就事先安排“功劳”分配的行为。
可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在特警支队,做了一年的大队内勤。
关于大队的很多工作部署,他还是相当清楚的。
吴宗翰明白,有时候他们更多的不是“贪功”,而是一种面对考核任务的无奈。
眼下是个竞争激烈的时代。
每行每业都有交锋,公安队伍自然也不例外。
在义安市公安局,几乎每个月都有考核评比。
特警支队、刑警支队、交警支队、治安支队等,十余个大、小支队,都会在月末进行一个,统一的标准考核。
排名前五的单位,会被提名为“先进单位”,挂在市局网站上通报表扬。
排名后五的单位,则会评为“后进单位”,挂在网页通报批评,并被主管领导责令整改。
每个单位都想上进,都想成为“先进单位”。
不愿意被领导批评,更不愿意被挂在网页上通报批评。
所以都会在考核评比上,狠下一番功夫。
衡量考核的唯一标准,就是绩效分数。
由于各个单位,职能性质不同。
绩效分数的赚取方式,当然也不尽相同。
特警支队绩效分数的两大主要来源,一个是给其他单位开展教育训练,另一个就是协助其他单位执行抓捕任务。
有赚取绩效分数的机会,他们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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