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转眼即逝。
吴宗翰开着特警车,从停车场内缓缓驶出,围绕着市中心,继续巡逻了一会。
差不多在九点半左右,停在了一家大型电影院附近。
不同的中队,有着各自不同的巡逻制度。
甘志伟给三中队,制定的接警、巡逻方案,是平均每隔一个小时,就得在市区里巡逻一次。
每次巡逻的时长,不得低于二十分钟。
今天早在出门之前,甘志伟就已经把中队的相关制度,详细地给吴宗翰说明了一遍。
所以吴宗翰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什么样的时间段,具体该做哪些事情。
一上午的时间,过得很快……
除了十点左右,甘志伟透过车窗,看见了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在路边乱丢了一只,喝剩下的牛奶瓶子。
吴宗翰在下车,把空牛奶瓶捡起,再扔进垃圾桶后。
三人坐在特警车里,围绕小男孩的这一行为,做出了一番讨论。
这一上午,就没有其他的新鲜事了。
临近十一点钟,在中队长甘志伟的点头同意下,吴宗翰没有在停车点多待。
还差几分钟,就提前把特警车,往支队食堂的方向开去。
用孙庆博的话来说,就是吴宗翰车技一般,速度比较慢。
反正都是十一点二十左右到食堂,他们提前几分钟走,也无可厚非。
事实果真和孙庆博预料到的,没有太大差距。
当吴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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