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钦其实挺羡慕住校生的,每天早晨不用起个大早赶公交车上学,有时候着急忙慌到连个像样的早饭都吃不上。
作为一个新世纪守时的好少年,唐钦将每天清晨的闹钟定在五点五十-----这就是他每天都迟到的主要原因。凡是没有将自己从床上闹起就被关掉的闹钟,都只会让人睡得更香……
“妈,我来不及了,早饭就不陪你吃了。”唐钦随手披上校服,在门口蹲下身子穿鞋。
“你啊,每天都这么急,出去记得买点早饭吃。”
唐母放下手中的粥碗,从桌上的盒子里抓起一把大枣,走到唐钦身前,把手里的大枣一股脑塞进了他的上衣口袋,语气溺爱道:“这禾田贡枣是人家送的,妈尝了,特好吃,没多少个,给你拿点去学校里吃掉。”
唐钦摸了摸鼓鼓的口袋,那里装着好几枚足有鸭蛋大小的红枣。
“谢谢妈。”
笑着冲她点头后,唐钦就提上书包跑了出去。
“这孩子……”唐母笑着摇了摇头。
唐钦出门的时候,看到隔壁的防盗门虚掩着,隐约还能看到里面有一道人影晃动。
虽然有心想看看未来邻居长什么样子,不过时间有点来不及了。
再不走,公车都赶不上了。
…
唐钦到学校的时候刚好压着早自修铃声响起,悠扬的致爱丽丝听在唐钦的耳朵里却并不如何美妙,他是一个军人,以前从没有体验过迟到的负罪感,但现在身份摇身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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