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K有些遗憾:“那还是我自己请吧,我在B市时她还挺照顾我的。”
连奕之猛然抬头看向DICK:“她怎么照顾你了?”
DICK:“虽然没见过几面,但是她告诉我哪里的小吃最好吃,而且她还帮我买了很多特产呢,我送给母亲的礼物也是拜托她帮忙挑的。”
连奕之不以为然的翻阅手头的财经杂志,下了逐客令:“现在,你可以走了。”
到底要不要去见秦早早呢?
连奕之手上动作一顿,当然不能主动找她,不然又要被她趁机戳伤骄傲了。
而且连奕之非常清楚自己的性格,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小时候他有个讨厌的邻居,有一次拿着一支银光发亮的沙漠之鹰在他眼前耀武扬威,当时他特别想要一把沙漠之鹰……
现在他拥有的枪支都可以开成个博物馆了,对所谓的沙漠之鹰,也早就彻底失了兴趣。
秦早早那样的女人,要是他没办法保证一生一世只爱她,那就此收手也不错。
免得等她深深爱上自己,而他又淡了爱意,那她还不得伤心死啊!
两周后,他养的那只西伯利亚雪橇犬需要打疫苗,他吩咐DICK抱去宠物医院,后来想想,自己也过去了。
这只小东西越长越精神,平日里特别喜欢在花园里到处乱跑,但每次叫一声“ZaoZao”,就会立马摇着尾巴回到跟前。
连奕之不知何时觉得ZaoZao还挺讨喜的,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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