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了天亮,我才走到了城市之中。
但是我知道,这次肯定是要被通缉了,越狱可是重罪,我真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但是回想我在监狱受到的待遇,以及那危险的情况来看,我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必然的。
我首先需要搞的就是弄点吃的,但是我身上根本没钱,我没有办法,只能是当做自己有钱的模样找到了一个夜间的小吃摊。
小吃摊的摊主估计是看着我穿着警服,对我还挺客气的,我带着一个警帽,尽量不做声,把自己弄得很低调的模样。
这一顿饭我吃的倒是非常不错,因为长时间在监狱的没有吃过好东西,我点的东西都吃光了。
我瞅准了那摊主不注意的时候,装作是上厕所就跑掉了。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之上走着,人虽然是出来了,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老家那边是去不了了,上一次回去就被二叔给阴了,还有我妈,对,那不是我亲妈。
走着走着就天亮了,和我预想过的一样,很快我的通缉令就下来了,不论是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我的照片。
我吃饭不像之前那么简单了,因为我就算是想要吃霸王餐,店主一般都会第一时间认出我。
我想了一下,只能往乡下的村里跑,那些地方比较偏僻,应该没有人知道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过上这流浪的生活,那种悲惨与耻辱是我很难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