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剧本优秀,拍摄可靠——比原版要强,千原凛人搞到的预算可比原版多多了,拍摄精美度上了一个档次,再加上剧评人被折服,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几乎就让美千子彻底火了起来——她和小龙,就是和那小黄狗的合影照片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贴遍了大街小巷,同时也出现在各种商品包装上。
这个是关东联合电视台运营部干的,这部分收入几乎都归电视台所有(合约规定的,剧组有她关于该剧形象的一切肖像使用权),但美千子也能分润一点点,大概有5%左右。
对个人来说,也是相当大的一笔收入了。
在曰本,一个演员想火想赚钱,真的不难,只要一部国民热剧就可以了,这也是曰本演员更重视电视剧的原因,而《无家可归的小孩》就是当季最热的剧,观众喜爱度极高——最简单的证明,因为美千子的那句“同情我,就给我钱”,观众零零散散往电视台寄钱已经累积到三十多万円了,最多的一位一次性寄了十万円,明显同情到了骨子里。
同时,她的傀儡经纪人长野信哲帮她推掉了四五支广告邀约,十多个商演邀请,没像她妈妈那样非想把她榨出油来,至于试镜邀请倒不是太多,大概圈内默认她是千原凛人的铁杆,要用她也得等千原凛人不用的时候再说。
美千子对自己火了和赚到了钱,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依旧踏踏实实演戏,而且她性格早熟,又擅长伪装,很会讨好成年人,对谁都甜甜的笑,小嘴儿像是抹了油一样,专捡好听的说,很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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