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又收购了就近的两家房子,给的目的是当仓库,而且收过来之后也马上就进行的装修,里面的东西确实是按照仓库来的。
半个月以后,眼看着就要入夏了。
突然之间一条新闻火遍了大江南北。
东部这一片区域彻底改革,以特区形式引进产业链。
当消息一出,东部这片区域几乎一分钟一个价,不过一天的功夫,就翻了数百倍。
有些已经谈好了要出售却没有签合同的还因此而打起了官司。
价格瞬间翻百倍,还按之前谈好的出售,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因为没有合同,口头约定的没有法律效应,甚至有好多曾经是亲朋好友的瞬间成了仇人,见面就恨不得吐对方一口浓痰的那种。
一转手就是几百万的钱瞬间消失了,搁谁谁不气?
沈蔓竹这里也接待了好几拨人,大部分都是之前卖给她房子的人。
对此,沈蔓竹只有一句话:“手续齐全,请勿打扰!”
倒是半个月之前卖出房子的那家没有找来,不是不后悔,而是在他们卖房子的时候,在合同上特意签了一条:一经出售,概不来往!来往者,赔偿对方一个亿!
当时这条一签上的时候,那两家人还笑话沈蔓竹是小气鬼,买了房子还担心他们来找后账怎么着?
结果呢?
半个月就后悔的要死。
可是没办法,他们是签的合同,而且就算是去打官司,那句话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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