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决定暂时不去细想希斯莉的“朋友”是从哪来的。
他用掌根轻轻摁了一下女孩子的肩膀。她的皮肤被风吹得冰凉,像一小块上好的玉石,几乎没什么温度了。即使是夏天,在哥谭,这个时间点的风也不容小觑。
“走吧,希斯莉。”提姆还是决定打断希斯莉。普通人这么吹下去都有机会感冒,更别提她这样的体质。
他有做好希斯莉会撒一撒娇,表现得恋恋不舍的准备,再多留五分钟也不是不行;但她只是“嗯”了一声,随即听话的牵住了他的袖子,从栏杆上下来,被他领着,去一个相对来说应该没什么吸引力的餐厅。
牵着他的力道很轻、偶尔才软乎乎的拽一拽,倒像个乖乖的小朋友。提姆也就让她这么拽着,就跟看小猫叼毛线一样纵容。
乖孩子总是讨人喜欢的。
如果是达米安,他要么和阻拦他的人已经打完一架了,要么就直接忽视对方然后离开——倒也不是说提姆接受不来这个,他不介意打架,而且相比突然出现的希斯莉,提姆自觉跟达米安的关系说不定还更亲近一点。
这和希斯莉的个性无关。她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短短的接触就能看出来,毫无保留地坦诚是她最可爱的地方,又漂亮、柔弱、听话。但不管她是不是这样,提姆都早就做好了对待她的准备和态度,并且不准备为她更改。
他相信家里的其他人也是。
见鬼的超级英雄能跟不知道他们身份的普通人相处得来!没有借口的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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