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色难看起来。
刺客紧握巨剑,一双眼睛紧盯着阿尔斯特公爵,公爵手中的长枪明显偏短,以公爵目前的姿势,有效长度还不如双手巨剑,既然如此,
“呵!”
阿尔斯特公爵一弯腰,背着枪转了个圈闪躲了过去,绕到刺客的身后手上一推,长枪的末端准确敲中了刺客的后腰,动作轻盈而随意,如同舞蹈。
刺客知道这是羞辱,回身一剑竖劈而下,又被公爵优雅地闪开,双手巨剑重重落在地砖之上,而十字枪则横拉而过,在他的小腿内侧留下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我是卡里姆的阿尔斯特公爵,住在洛斯里克城外的不死聚落一带,已婚,育有一名女儿。”
刺客吃痛,抡起双手巨剑发动猛攻,连续三剑,或劈或挑,都被阿尔斯特公爵灵活地闪躲开,十字枪则每次都会打着转,从意想不到的角度给刺客的身上留下一道皮开肉绽的伤口。
“我为洛斯里克王国工作,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8点才能结束,我不贪恋灵魂,酒仅止于浅尝,晚上11点睡,每天要睡足8个小时,”刺客的手臂血流不止,一剑挥出不中,却被十字枪勾中肩膀处锁子甲的连接缝隙,哧的一声撕扯了下来。
“睡前,我一定喝一碗原素汤,然后要20分钟的长枪熟练技艺,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绝不把压力和疲劳留到第二天,老国王和王子殿下都说我很正常。”
“你到底在说什么?”
刺客终于开口了,此时的他甚至已经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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