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中的一片空地,还没有完全被沙石掩埋的尸体上空盘旋着几只秃鹫,数百法军尸体上好几个箭头还在,和战马穿着盔甲的英军尸体溷合在一堆,那断了的长枪却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远处,撕杀呐喊声不绝于耳,或许明天早上又将多几百具尸体。阴风开始怒嚎,似乎要唤醒死去的灵魂。
骑在战马上的约翰和他身边的保镖们被九十多个年轻卫兵以步兵方阵(一种专门用来应付骑兵的阵势)的方式包围保护着,他们火枪前面是一片英格兰骑士的尸山血海。刺刀在阳光下闪闪發亮,他们用衣袖抹抹额头的汗水,抬头看看照耀着红色土地的红色太阳,耀得睁不开眼来。
约翰咬牙切齿地眼前一片尸横遍野,这次实在大意了。被这个用中世纪ii:全军破敌英格兰的傢伙骚扰了差不多一星期,怒髮冲冠的他在简单衡量过自己的部队科技起码超越对方的两至三个世纪,管利装甲有多厚战士有多强,在火枪面前不一样是活靶子。
再加上习惯鼻孔朝天的约翰根本看不起任何对手,于是乎便亲自带兵,带领一部分精锐部队便追击一支敌方的骑兵部队,然后便中埋伏了。
无尽的箭矢从树林中各处飞出,英帝的长弓手闻明世界。不少没有穿装甲的法国士兵们都被箭矢所伤甚至杀害,在短暂的溷乱之中大量的中世纪步兵同样从树林中冲出把法军们包围,炮灰的农民和民兵在前面吸收子弹,比较精锐的装甲士兵和骑兵就在后面。对方好像一早就知道约翰的系统是拿破崙时期的法军,所以索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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