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有三家酒吧,五间农家乐,两个客运站,会画设计图,有经商头脑,卡里存款千万,麾下小弟五十多,当了四大天王,逢人见面都得喊一声二哥。
一年后,我身无分,站在纷飞的大雪里,在瀑布的边上,用双手给杨老鬼刨出一个土坑,没有墓碑,也没有碑,只是在旁边插着他那支柄子磨得发亮的老烟枪。
这是老东西戒严的第一天。
也是他抽旱烟的最后一天。
那个留着八字胡、瘦巴瘦巴的老头儿,就这么没了,永远留在了神农架这处人迹罕至的深山里。
大猩猩的破坏能力是惊人的,七仔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将木屋拆了个精光,最后累得倒在雪地里,仍旧在撒泼打滚,哇呜哇呜的叫,叫得很惨,比之前萨沙肚子裂开的时候还要凄惨。
萨沙所有的精气神都没有了,仿佛连那身绚丽的皮毛都失去了光泽,蔫着脑袋趴在旁边,嘴里是无助且彷徨的呜呜声。
小马哥蹲坐在地上,静静看着那个小坟,看着大雪一点点积满、堆高,然后与苍茫白色连为一体。
相较于七仔和萨沙,小马哥是最安静的,不叫,不吵,不闹。
它好像已经知道了老东西的遗愿,知道了他早晚都会死。
我将七仔拆掉的木屋一把火烧了精光,然后围着山谷走了几个来回,最终在瀑布边上找到了一串脚印,一直延伸到河里。
河水早已结冰了,之所以会留下痕迹,是因为这个人穿的是登山靴,靴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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