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室里只听清了四个字,嘎嘎和玉佩(余沛),误以为我们偷了他的玉佩。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乌鸦扑腾了下翅膀,冲着老酒虫辩解到。
“哦吼吼,老兄,误会,误会啊。
我们怎么可能会偷你的玉佩呢。”
我连忙双手作揖,大笑到,“老兄有所不知,吾等维序者即将开展团建。
小子不才,有幸与鸦兄有一场表演,趁此空闲之际,进行彩排而已。
鸦兄口中所言的玉佩等词,只是台词。
如若老兄有兴趣,我等可给老兄演上一段。”
“团什么建,表什么演,你给我死开。”老酒虫突然伸手勾住我的脖子,一条腿绊住我的脚,居然想将我放倒在地。
然而他不是温斯顿,一个普通人类,又怎么可能按得住我那广阔的胸襟,和强健的臂弯呢?
“哎哟我去,挺厉害嘛。”老酒虫眼看摔不动我,立即闪身后退一步。
从自己的腰上抽出了一把闪着金光的麦格侬手枪,开始与我对峙起来。
我之前说过,敢一个人在末世乱跑的,要么是神经病,要么是很强的神经病。
老酒虫属于第三种,装备又好又多的神经病。
一见到麦格侬,我瞬间怂了起来。
千万别小看这把手枪,虽然叫枪,但实际上称之为手炮也不为过。
那可是传说中一枪一个小丧尸,两枪一个丧尸领主的大杀器啊。
就算是进化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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