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段时间,姜俊争取拿到那个评委的事情,还是没有什么进展。
主要就是因为学历低的事情,他在文学界里确实地位不低,可面对那些学历是博士,职称是教授的人,也真没有什么优势。
他闲极无聊的时候,就开始数钱。
忽然发现,他现在的钱,除了一些自己必要的日常生活花费之外,所能随意支配的钱,已达到一百万元了!
在那个年代的物价,一百万元,大致相当于三十年之后的两千万元了!
姜俊手里存不住钱,一有钱就想着花出去。
这一百万元,可以在大城市买不止一套房子。
可以把水东村从里到外都翻新一遍,再建上几个公共设施。
可以在联合杂志社再投资一些新的项目。
姜俊也稍微动过一点歪心思,甚至还可以把这一百万元贿赂给主办方,让他们同意自己当评委。
但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决了,这次以诗词大会为阵地的斗争,虽然也出于他和梅文化的私怨,可也是含有对付梅文化这种不正之风的意味。而他现在若是用贿赂这种方式,这不就是还没对付不正之风,自己先来个不正之风嘛。而且从现实的角度考虑,倘若主办方和梅文化有所勾结,自己去贿赂,那不是自投罗网了嘛,到时候梅文化把这事爆出来,自己先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这一百万,究竟要用在什么上面呢……
思虑片刻,姜俊下定了决心,给洛宜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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