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就是各种消费,各种喝酒。
直到一天晚上,他把自己身上的钱花的只剩些零钱了,仍然用所有的零钱,买了一瓶便宜的白酒,在黑夜的道路中边走边喝。
天上忽然下起小雨,浇在他的身上,然而他并没有去避雨,反而大笑了起来。
他喝的晕晕乎乎的,走的路就也偏了,从人行道走到了机动车道。
这时,路边忽然开过来一辆丰田凌志。
这车在姜俊那一世也是豪车,有个更响亮的名字,雷克萨斯。
现在这种私家车很少,有也多是奥拓、桑塔纳的年代里,能开的起这车的是多有钱的人,可想而知了。
那开车的女子,见到面前突然出来一个人,吓得连忙踩刹车,可因为刚刚下雨路面湿滑,导致车没完全刹住,只能又连忙转弯。
这么一手忙脚乱之下,车撞到了旁边的电线杆上。人没事,却把车头撞坏了一大块。
那开车的女子气急败坏地下车,在路灯的灯光之下显出她的面容,正是洛宜秋。
洛宜秋怒道:“你行人上机动车道来干嘛呀?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姜俊因为连日颓废的生活,也不刮胡子,头发蓬蓬乱乱的,脸也很脏,就如同变了一个人一样,再加上穿得衣服也不是见洛宜秋那天穿的,所以洛宜秋完全没认出他来。
姜俊喝得大醉,头脑发晕,便倒在了地上。
洛宜秋怒道:“喂,你还敢碰瓷?”
走近一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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