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心知肚明,他们的关系,早不是当初江岸接他来员工宿舍那个时候的那种心情了。
这一天,张元圣把清明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对他说:“清明啊,一会儿咱们这要位新同事,是从江浙那边杂志社挖过来的编辑,很优秀,你负责带一带他。”“从江浙那边挖过来的?”清明问。“是的,他家在咱们这里,是小珍的朋友。”小珍是张元圣的爱女,张元圣二十八岁娶了小自己岁的娇妻,八年后才生下了这么个女儿,取名张若珍,就是爱若珍宝的意思。这个名字倒是也起得很符合实际,这张元圣夫妻俩把女儿简直就要宠上了天,这大小姐王明伟倒是见过几次,不仅长相很一般,那副看人时候居高临下的神态,简直可以用不可一世来形容,真是让人倒足了胃口。就这么位连遣词造句都弄不明白的大小姐居然说自己喜欢文学,这让王明伟很抑郁。现在忽然弄出个朋友来,而且要来杂志社工作,想必不是一般的什么朋友吧,于是清明就问张元圣:“张主编,小珍大学毕业了吧,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就是大姑娘了。她毕业后怎么打算的,这回和这个朋友一起回来吗?”张元圣知道清明话里的意思,也就不再隐瞒,说:“我也不拿你当外人,说实话,这个人是小珍的男朋友,唉,上大学的时候参加学校组织的什么文学活动认识的,是个小杂志社的编辑,这不,就说死说活的非要和人家在一起,我和她妈也没办法。这回她毕了业,我和她妈让她回家这边来,都给她安排好了工作,政府里的文员,多好啊,体面又清闲,可是她非不回来,要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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