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西垂,我们的行进速度比董伯预料的要快,已经看到了野鸡坂。
“野鸡坂的历任村正都颇有头脑,因为此地靠近常夏城,又处在北进的必经之路。因此,他们依托自己身为交通重镇的优势,大力发展商贸和服务产业。”
董伯策马赶到乐红锦身边,殷勤地介绍着。
“往来的商旅都会在这里落脚,饮食住宿,还有一些其他的服务,野鸡坂都有提供。这里也因此而富庶,人均生产总值在常夏各村之中名列前茅。”
一行人看着不远处的野鸡坂——在我所见过的村落之中,这是唯一一处有着城墙的村镇。
虽然只是泥土积成的土墙,但四米多高的土墙,已经足以应付野兽,盗匪,和小妖怪。墙上有来回巡视的守卫,土墙里边,还有高耸的瞭望塔,负责侦查防卫。
时值黄昏,村里的不少人家已经燃起了灯火,离得很远也能看到。隐约传来叫卖声和欢笑声,还夹杂着奏乐声和歌声。
“有趣。”胭脂马上,乐红锦好奇地看着不远处的村镇,情不自禁加快了速度,“这野鸡坂,有什么好玩的?”
“许多。”董伯笑道,“很久以前,野鸡坂便放弃了大部分的耕地,将这些地面归入镇中,修筑客栈,勾栏,食肆,酒馆,园子,赌坊,浴池……虽然比不上咱们城里,但此处的各色玩意儿,也称得上应有尽有。”
白青点头附和:“对于咱们来说,这些玩意儿可能都看不上眼。但对于很多外乡人,这些玩意儿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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