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床上生闷气。
辛辛苦苦大半天,就整回来几个破钱。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你说说,方海他欺凌弱小鱼肉乡里了一辈子,到现在土埋半截的人了,连点儿天材地宝都没攒下。搞几个臭钱有什么用?能长生不老吗?能实现阶级的晋升吗?
哼,现在的乡绅,真是没出息。
小七你说是不是?
“啾。”小七附和着,往我的剑身上叼了一锭银子。
该说不说的,金银的味道比菜刀烛台可强多了,可能和金属的质量有关系吧。
这么一想,这一波入室行窃好像也不是太亏。嗯,心里稍微舒服一点了。
至于二狗,现在大概躲在哪个角落里。虽然目击证人只有一个五岁的小胖墩,但那孩子好歹记住了二狗的身材特征,村里边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就那么十几个,迟早会捉住他。
绑架村正家的孩童,焚烧祖宗祠堂——两项罪名加一起,二狗的未来可要堪忧了。
算了,管那个干什么,我又不是什么正面角色,没必要操心他。
倒是程晓晓,身上的伤势好多了,但一直没醒。这无聊的陪床生涯什么时候到头啊,我是个兵器,又不是个医疗用品。
“咳咳……”
小七,你咳嗽了?过来我瞧瞧,是不是感冒啦?
“啾?”小七歪着头,一脸看智障的表情看着我,“啾!”
“咳咳。”
咳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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