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也讨厌这些人。蛊惑他们中的一个并不能让我得到乐趣,共享他们营养不良的身体的五感,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
还不如当一把安静的绝世好剑呢。
“嘿!”
一个清亮的嗓音传来。
“小狐狸!”
小七好奇地看过去,不远处,一个十三四的半大小子兴奋地朝我们跑过来。
他和村里的其他男孩一样,赤着脚,光着脊梁,肋骨根根凸出,还在长身体的年纪,手上却满是伤痕和老茧。
但他和田间地头那些同龄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的眼里,有光。
有点儿意思,而且这小子似乎有点儿……眼熟?
“你是程爷的小狐狸吗?”少年蹲下身子问道,“我记得你!”
既然你知道,前面那句疑问句不多余吗?
“你还记得我吗?”他伸出手,想摸摸小七的头,被小七灵巧地躲开。
少年尴尬地笑了笑,讪讪地缩回手,在裤子上蹭了蹭。
嗯,这个动作好像有点儿熟悉。
“程爷还好吗?”少年问着,脸上是毫不遮掩的关切,也可能是他根本不懂地遮掩,“听说程爷伤得不轻,我想去看她,但是……”
我想起来了!
真可惜,如果我有手,现在一定要拍掌叫好,夸夸自己出色的记忆力。
之前,在田埂的案发现场发现尸体的时候,见过这小子——他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程晓晓还问了他几句话。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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