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元的借贷,如果花销严谨一些,有可能一个月就能够轻松还清,即便花销手脚大些,三个月之内也完全可以偿还清彻。
事实上,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香叶三人,初次品尝到挥霍金钱的乐趣,自然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
于是,她们三人就同时选择了三个月之内还清借贷。
而在三个月的期限即将期满之时,当香叶她们三人拿着三万元去还贷的时候。
钱是被人家收下了,可当初借贷时的不雅证据,以及三人亲笔签押的借贷协议,却没有讨要回来。
原因是,她们只偿还了借贷时的基础本金,还没有如数的还清借贷后所产生的利息。
当香叶她们惊异的问道利息是多钱的时候,他们则拿出了当初香叶她们三人借贷时签下的字据。
那白纸黑字的字据上醒目的注明,九去十三归,三天不还翻一倍的字样。
香叶她们当时一看就能够确定,那张借据,根本就不是她们三人在初始借贷时签押的那张借据。
字的确是她们签的。
但,原来的字据已然被人家掉包了。
至于人家是怎么调的,这个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们被骗了。
恶居下流。
而她们三人也只能打牙咽肚里自认倒霉。
毕竟,当初借贷时的不雅证据还押在人手里。
而那所为的利息,实则就是利滚利,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的道理。
莫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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