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财产,将之平均分配于无地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在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亦即承认改革后的土地私有性质。
▲蒋介石败退东山后在日记中写道:正是因为没有进行土地改革,才丢失了政权
而国民党在土地政策上却毫无作为,民心尽失。
就这样,战后短短五年间,国民党政府在敌产国营化中失去了私营企业家的支持,在货币改革中失去了城市居民的支持,而在土地改革中则让共产党夺去了农民的支持。国民党的灭亡也就不足为奇了。
『国民党的官办企业导致民不聊生』
杨小凯在他的《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里这样写道:
1官办化的产业政策;
2官办金融导致恶性通胀。
抗日战争时外国投资比重最高的是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其经济发展是二战时期中国经济发展最好的部分,当时整个中国的投资率是5%,而东北1937年高达17%,1939年高达23%。这主要是日本经济法律制度对私人企业产权的保护很好,政府不办官办企业,没有什么机会主义行为。日本人在东北的高投资率也刺激了中国私人企业的发展。
但是不幸的是,抗战胜利后,这些日本私人资本大多被转化为中国的官僚资本,不但在接收过程中因贪污和不同单位争夺资产而受损,而且以后成为官商不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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