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叫来一个带着防风镜的银发少年过来,叫他帮忙送自己去哥谭。
埃尔维斯本来以为他就是那个会开空间门的变种人,结果没想到这个代号为快银的少年,抓着他的脖子直接就开始跑。
埃尔维斯感觉到一阵狂风,吹得他面目全非,让他几乎无法呼吸,甚至他感觉自己的脖子都快被吹断了,如果不是有一只手在他的脖子后面托着,他大概会当场扭断脖子而死。
不过那种情况持续的很短,也就几秒钟,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风停了,埃尔维斯立刻努力睁开眼睛,结果没想到他眼前的景象不再是X学院的后花园,而转换成了一片漆黑的土地。
“哇哦。”快银把护目镜推到额上,环望四周,眼睛里满是好奇,“希望我没有跑错地方,这还是我第一次来哥谭。”
正在揉脖子的埃尔维斯一怔,这里就是哥谭?自己这么快就到了?
他看了一眼快银,在联想一下他的代号,便道:“你的能力是速度。”
“是啊!我的能力是超音速。”
快银点头,脸上的笑容灿烂,他说:“这里好像是哥谭的东城区,没送错地方吧?”
埃尔维斯也是第一次来哥谭,所以也不太清楚去,只能含糊的点头。
就算是错了自己也可以再找,还不至于到迷路的地步。
年轻人对于刺激总是有着独特的向往,快银作为一名正处于青春期的,家里管教还不怎么严格的少年,对于这个被称为罪恶之都,权威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有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