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就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蒋依芸解释道:如果每一个犯了大奸大恶之罪的人。都需要部落的人去抓回来烧死,那是不现实的。
一来,部落并不具备抓人的能力啊,怎么可能满世界去抓那些大奸大恶之人?
二来,万一出错了呢?你万一抓回来的是被冤枉的,那还要把人家烧死,合适吗?
三来,部落没有杀人的权力。如果他们随随便便就把人给烧死,警察很定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把他们给抓走的。
综上所述。部落的人是根本不会亲自动手抓人,再把人给烧死的。
这么说起来,其实也是有道理的。
而且一个小小的部落,你满世界去抓人,很容易被人盯上、报复。
江策问道:那我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愿意自己去送死?
蒋依芸解释道:因为传说中,圣火是有焚烧一切罪恶的能力。如果你是被圣火烧死的,那么,你所有的罪业也都会被焚烧殆尽。
也就是说,选择被圣火烧死,其实是一种自我救赎,是一种以放弃生命为代价来选择烧毁罪业的方式。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蒋依芸说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没心没肺,有很多的罪犯,他们在犯罪之后会很后悔,一辈子处于痛苦挣扎之中;还有一些罪犯,他们可能一开始很坏,但是在经历了一些人跟事之后,会幡然醒悟,会痛改前非。
这些人,就会想尽办法去完成自我救赎。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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