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吸引了林风的注意力。
那是一个长得很‘抽象’的乞丐,最吸引林风的是乞丐身边的那把脏兮兮的吉他。
这会儿,他正在一边弹着吉他,一边用浓浓的陕普唱着一首调子都走到天边去了的歌。
因为唱的实在是差劲,长得也不好看,身前摆着的碗,完全是空的,连毛票都没有一张。
直觉告诉林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他应该是个‘流浪歌手’。
他的出现,让本来为亏钱而感到头疼的林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系统可没有声明过,钱只有他自己亏出去才可以。
作为一个创业者,作为一个搞文娱的创业者,除了自己去发单曲什么的之外,完全可以签约其他的艺人啊。
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而面前这个‘流浪歌手’,就是林风想要签约的对象。
长得丑,唱的也跟狗s一样,把这样的人签下来,让他去发唱片出单曲……
那肯定是要血亏的啊!
想到这里,林风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那流浪歌手身边,双眼放光的对流浪歌手说道:“兄弟,你想赚钱吗?”
流浪歌手停了下来,看着林风说道:“我已经被三个传销集团赶出来过,他们说我吃的比谁都多,又不拉人,还骚扰女成员……你确定,要带我去发财吗?”
林风汗颜,这是个人才啊,多几个这样的人,何愁传销不灭?
佩服了一下之后,林风就解释起来:“我是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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