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那个原本已经腐烂的旧伤疤仿佛被福尔马林泡久的标本,白惨惨看着让人恶心,而且边缘还在大块地剥离,在水中随波荡漾。他伸出手捏住,小心翼翼地撕了一下,然后猛得一撕,整个得半尺长的叶状伤疤顺势剥落,露出里面嫩生生的皮肤。在四周的黝黑中,看着恍如沙滩晒伤了的美女们解开泳衣,那白里透红的颜色就像某个女星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戳着自己脸。
很显然这个原本腐烂生蛆的伤口已经痊愈了。
然后他在身上继续寻找。
原本他的旧伤还不少,这具身体应该是受伤无力养活自己,最终不得不烂在街头等着别人怜悯,而且还是一个逃奴,结果没想到恶运当头又被主人遇上了。
这才遭到当街暴打。
然后被打死。
结果身体被他鹊巢鸠占……
呃,不能说鹊巢鸠占,应该说自己的灵魂赐予他新生,而且还是明显异常的新生。
他的速度明显异常。
毕竟随随便便跑出刘翔的速度还是太夸张了,人家是在赛道穿特制跑鞋全力以赴的短途冲刺,他则穿着双已经磨烂的破草鞋,在拥挤的街道跑得恍如受惊兔子。
视力和听力同样异常。
甚至就连鼻子都比过去灵敏了许多。
他戳了戳自己脸上的伤口,这个伤口倒是没复原,但哪怕是在水里泡过,也没有再次流血,这同样是不正常的,也就是说他受伤的恢复速度还是比正常人略快。很显然作为一个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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