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觉得心好累,原始人好难带。你们的审美就不能改变一下吗?
一天,一颗巨大的陨石从天而降,砸穿了地面,引爆了沉睡的火山。岩浆喷溅,引燃了山林。溢出的岩浆,像一头血红的巨兽,吞噬森林。
罗宾想要救这批原始人,毕竟它们是这个星球最聪明的物种。他用尽浑身解数,都没办法劝他们离开。最后他只能舍弃这具身体,暂时附身在族母的身上,带领原始人离开,拖着他之前的躯体,迁移到高处,寻找合适的洞穴。
完成了这些,罗宾才回到原先那具躯体中,毕竟族母肩负繁衍重任,他一点也不想生孩子。
他们刚刚安顿下来没多久,就发现这附近有其他群族。
冲突不可避免。
罗宾教会族人制作石枪、木弓、木盾,甚至还让他们用藤蔓编织铠甲,保护身体。
别看这些东西简单,但是对于智力有限的原始人来说,是强悍到可以改变战况的东西。
结果显而易见,罗宾带领着这群原始人,成功占地为王。
而罗宾胜利之后,又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他找到了亚麻,弄出了亚麻线,搞出了亚麻布,制作了亚麻袍子,最后剃光了身体上的毛,套上了亚麻袍。
跟随他的那帮净面和尚,向他学了织亚麻的方式,做了袍子,剃了体毛,穿上袍子。
原始人这样光溜溜的模样,并没有改变他们的长相,硕大的下巴,扁平的脸,冲天的鼻子,粗糙的皮肤,反而让原始人的特征更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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