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案情分析成涛五条重罪 郝主任意难平果断决策(5/11)
帮忙的邻居,他们只能证明那天成家下板栗的事实,不能证明成犯涛没有出去的事实。”
杨副主任打断女公安的话,说道:“不能证明,那就是出去了。唐瑞昌同志你说说!”唐三赖刚想讲话,郝主任举了一下手,说说道:“还是先让公安同志把材料念完,有话等下再说。”
那位女公安继续先前的发言,说道:“从证据学上讲,刘喜豆的证言证明力是不够的,他们是夫妻,有利害关系。”她回到手上的稿子,照着稿子念道:
“认定理由:一、张十六是贫雇农家的孩子,贫雇农家的孩子都是老实的、善良的,他们不会作恶,除非有坏人唆使。张十六带人到贫雇农协会主席家里去闹,那就一定有人唆使,这人就只能是成犯涛,除了他,不会有其他人了。
“二、张十六的父亲是金家台的村长张丰凯同志,张丰凯同志不仅是我们的阶级兄弟,也是我们的革命同志。有人问,会不会是张丰凯唆使张十六。不能!他是父亲,有谁见过父亲让儿子去作恶的,有哪个父亲愿意别人把自己的儿子打成那个样子的,更何况这父亲还是贫雇农。
“三、成犯涛痛恨新生政权,痛恨贫雇农协会主席胡亮。有人说,以往成犯涛和胡亮的关系很好,胡亮自己也这么说。说这些话的人没有认清成犯涛的反动本质。他对以前是雇农的胡亮表面上当然好了,虽说胡亮不是给成家做长工,可胡亮是在和成犯涛有亲戚关系,平时和他有不少勾当的李昭福家做长工;这时候,对胡亮好,这是可以想象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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