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壮,逃出贵州,返回北京!可他呢?让妻子儿女自杀,自己也自杀!这样的好官,难道还要被你定在耻辱柱上判刑么?”
太子被严嵩一连串的机关枪扫射,打的一脸懵逼,连连后退。
嘉靖发话了:“严爱卿说的没错。我大明是三司分立,各司其职。军事、平叛确实不是王用汲的职责。他无需为城破负责。该丢官问斩的,是贵州都指挥使王波。”
原来,从秦朝以来,秦、汉、两晋三国、隋、唐等朝代,历来都是地方官军政一把抓。地方官(州牧、知府、节度使)上马管军,下马管民,权力极大。
这样的制度安排,固然有利于政令高效,但也容易滋生叛乱。
大明自从立国,洪武大帝朱元璋考虑到唐朝节度使拥兵自重、宋朝赵匡胤黄袍加身等地方管理弊端,创造性地开创了“三权分立”制度。
也就是在地方上,大明十三个行省,每一个行省设立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三位同级的地方大员。其中,布政使行使行政权、负责行政工作,按察使行使司法权,负责查办案件,都指挥使行使军权,负责军事指挥。
比如在贵州,就有贵州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三位方面大员。
王用汲只是布政使。
镇压安邦彦叛乱,其实是都指挥使王波的责任。当然如果皇帝较真,布政使王用汲也难逃“治理不善,叛乱丛生”的罪责。但最多丢官流放,绝对罪不至死。
嘉靖这次定性,算是帮了严嵩,抽了太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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