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的抽回了停在半空的那只手,脸上笑意顿逝,心脏也跟着揪紧了一块。
带着一肚子气,何小茉没等刘叔,一个人背着铁炉子和各种器具到了集镇上,开始摆摊营业起来。
今日天气阴沉,风又大,所以上街的人不多,卖出去的烧烤自然也就不多。何小茉只能坐在凳子上,闷闷的想着今天早上的事。
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叫骂声,“你这个偷东西的小贼!看我不打死你!”
“不是我!我没有偷你的钱!”
吵吵闹闹的,让人好生心烦,何小茉只得随着众人凑过去看热闹,原来是张记肉食店的老板和伙计逮到了一个偷钱的小贼,正在打骂呢。
那小贼看上去也跟何小茉差不多的年纪,穿着一身褐灰色的粗布麻衣,上面补丁摞着补丁,脸上脏兮兮的,完全看不出此人到底是个什么相貌。
他已经被伙计一脚踹翻在地,疼的动弹不得,但嘴里还是高声喊着,“不是我!不是我!我没偷你们的钱!”
“还说不是你偷的!刚才就是你,进了我家肉食店,结果我桌子上的一串铜钱就没有了,不是你是谁!”老板和伙计不依不饶,嚷嚷着要抓他去见官。
何小茉本不想掺和这闲事的,但那‘小贼’硬气非常,已经被打的鼻青脸肿了还不肯承认,如果所料不错的话,他应该是确有冤屈的。
本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优良品质,要是在这种时候视而不见,那自己岂不是白比这些白痴的古代人多活好几千年了吗,何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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