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精良,经验丰富,同时因为权力和金钱的原因而只忠于乌代一个。
这支突击队是乌代手中唯一一支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乌代给这支队伍起了个名字,叫做“雄狮”突击队,他准备利用这支队伍杀掉萨达姆和库塞。此刻乌代站在阳台上,面对着下面这些戴着各种各样、形形色色装备,排成队列的突击队员们,心中也升起了一股豪迈之情,感觉自己也仿佛是个运筹帷幄的天才统帅。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都静一静,大家听我说!”
听到雇主发话,队伍中的声音逐渐变小,乌代摆出了一个酷酷的姿势,笑着说:“战士们,你们都认识我,我是乌代·哈桑……”
乌代的声音引起了底下的一阵回应,投靠他的私党卖力的欢呼了一阵,乌代志得意满的挥挥手,这时台下的一个来自阿富汗的佣兵悄悄对同伴说:“我们当然认识他,要不是认识了他,我们可能真的还在阿富汗受苦呢!”他的同伴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那是AK-47军刺留下的。刀疤脸并没有笑,只是冷冷地说:“不要理会那个家伙说什么,我们只要足够的钱!”
乌代继续鼓动着这些亡命之徒:“今天我要你们去完成一项任务,这项任务很艰巨!但对于你们这些身经百战的战士来说,那些伊拉克卫戍部队就像三岁的儿童那样不堪一击,你们一个人可以搞定他们一百个人!”
“对!我们一个可以搞定他们一百个!”,“他们都是些笨蛋!”,“哈哈——伊拉克军人!”底下传来一阵哄笑,这让乌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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