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最出名的是什么?叶小无认为是皇宫,因为李秋水就住那里。吴钩认为是建筑,融合中原和少数民族的特色。色狼们认为是慕容小月和丝带飘飘,西北其他帮派认为是万马堂和红尘会。最近两个帮派都在招兵买马,万马堂多了两把剑,红尘会多了一个拳头。叫其他势力不解的是两个帮派在一个城市,却迟迟没有火拼,默契的共处着。
叶小无和吴钩一进城就听说有热闹可看。万马堂的启明星和红尘会的取人命的蚂蚁在决斗,两人跟着人流进了演武场。看到一个使剑的和一个空手的正战在一处。两边两群人分别在喊号子加油。叶小无看了一会,在旁边人的解说下了解了基本情况。用剑的是启明星,空手的是取人命的蚂蚁,决斗的理由是为了丝带飘飘,两个人都对丝带飘飘有点想法,各自展开攻势。可丝带飘飘对二人若即若离,不说同意也没明显拒绝,两人自然是很高兴,追求的更加努力。不久后发现还有竞争对手,相互看着都很不爽,可丝带飘飘不明确说跟谁就还是自由身,与人交往是人家的自由。两人矛盾不断激化,最后决定决斗,输的退出竞争。叶小无看着打的难解难分的两人讥讽的笑了,两个白痴。丝带飘飘,是个值得玩味的女人呀,暂不说赢的那个人是不是直接能抱美人归,就说输的那个人真的服气么。即使他退出了,可能不记恨赢的那个么,以后不找场子?就算他不找,他的兄弟呢?这输的人不仅说明武功不如对方,还丢了自己帮会的人,帮主和其他人心里怎么想,不找场子?一山难容二虎,本来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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