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顿抬头看了看头上的城门,经过了千幸万苦终于来到了这座上帝之城-罗马。格林顿来自于法国香槟地区的一个小乡村,继承父业成了一名骑士,效忠于那里一个小城堡的领主。可是和别人不同格林顿有个致命伤,他的头比一般的人来的大,以至于有点不能带上一般的骑士头盔。不过,他天生聪明也是骑士团里少数识字的骑士,而且他足智多谋天生诙谐并且还爱搞些恶作剧。不过就是因为他的恶作剧才使他落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在几年前,有次他在醉酒后在几个损友的怂恿下,偷走了他领主的儿子的盔甲并且把它们藏了起来。以至于那位儿子错过了骑士选拔,而因为这个原因让那个领主的儿子对他一直怀恨在心。在老领主死后,当时杀死女巫和男巫的风行,就让这位新领主就循着这个借口把他赶出了自己的领地,而格林顿就成了流浪骑士。
格林顿在这几年也曾投靠过几位领主,但是似乎被赶走的外运气一直跟着他,还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大大的头颅,造成他在每个领主手下都呆不了几天就有被赶走了。在格林顿身无分文,穷困潦倒的情况下,他决定来这个城市碰碰运气。
但是在格林顿来到这个城市,他除了身上的衣服和身边的那匹老马之外已经身无长物了。那匹老马还是他在第一个领主手里得到的,它跟着自己已经十年了。在于马匹来说它的年纪也已经到了外公级了,格林顿很担心它随时会倒下。为了照顾它格林顿很少骑在它的背上,只不过是在它的背上驮一些必须品。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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