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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聚义白鹿庄(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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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差的得了战马恐惧症。
    学会了骑马之后,张昭铭便是整日的缠着徐达常遇春过招,虽然他武功比起二人来都高上许多,可是真的打起来,他却远远不是常遇春的对手。看电视里面马战的时候,基本上就是靠力气猛砸,谁的力气大谁就赢了,可是实际上却远非如此,张昭铭虽然绝对力量不如常遇春,可是运起内力来,常遇春却远远不是对手,可是每次张昭铭的攻击却都被常遇春轻松说的避开,然后…结果自然是被常遇春一刀背拍下马来。
    常遇春在战斗的时候,捕捉时机的嗅觉好的惊人,张昭铭和他战一百次,大概要输掉九十八次左右,赢得那两次还得是常遇春累了,不想和他玩了才故意放水的。张昭铭这个郁闷呐,后来他只能将这个归咎为常遇春野兽般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因为当他问及常遇春马战的诀窍时,常遇春总是挠挠头,然后憨笑两声,“我也不知道,就像吃饭似的,自然而然的就会了。”
    人说长枪是最难使的,初学马战的人用刀会比较好,可是张昭铭却不听,他从小就痴迷于长枪,小时候看的小人书啊,电视啊,电影啊,小说啊什么的,那些人既长得帅,武功又高强的,几乎都是用长枪的,比如张昭铭最为崇拜的赵云啊,或者是罗成啊,既然回到了这个时代,并且还有了上阵打仗,尝试真正的冷兵器的时候,他自然首选就是长枪了,并且他还为自己弄了一个白色的披风,而且,他的铠甲也是银甲,一身银盔银甲,加上一杆亮银枪,看起来倒是确实像那么回事,这让他臭美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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