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瓜子花生,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嘿,咱们的林校花,约咱们家老宋去唱情歌。”
“啥?”毛有粮驼着的背一下就坐直了,“凭什么啊?”
说完,他又细一咂摸,“也是,要真比起来,就那综合实力,林校花都得要被老宋甩出一段距离。”
他的话音刚落,宿舍门突然被人一下推开,风带着香水的气味吹了进来,定睛一看,可不就是林校花吗?
似乎每一次看见林欢笙的时候,她都会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在报到处见她,可爱又恬静。第二次在酒吧,简直是气场炸裂的黑嗓女王。第三次在图书馆,她穿着裙子,身条芊芊,很有书香气质,第四次就是她穿着帆布鞋鸭舌帽找到宿舍的时候,是宋宪觉得她最美的一次……普通的衣服,更显得人好看了。
而这次,林欢笙穿着一身修长的长裙,上边还有许多亮片,头发染成了淡黄色,很有都市感。
这是宋宪见过,除了方初晓之外,穿什么都好看的女生。至于孔卿?她的衣服都是定做的,本就天然的契合。
“是谁说他能甩出我一段距离的?”林欢笙笑盈盈,玩笑似的问。
除了宋宪外,所有人都指着毛有粮。
“……”
这是毛有粮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林校花,诧异了几秒,眨了眨眼才反应过来,然后又硬气的说道:“我们家老宋综合实力本来就很强。”
几人又竖起大拇指,大毛,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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