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还有富有激情的节奏,带动着气氛,将整个场子炒的很热。
因为今天是开学,酒吧的生意很好,几人运气也好,有一个空桌子。
坐下之后开始点酒和果盘,宋宪还看了一眼价目表,就算在这物价不低的深城都不便宜。但方翰林点东西的时候非常大方。
等酒上来了,哥几个碰了个杯。
梁超喜欢这种气氛,他指着台上那三人组成的摇滚乐队说:“我一直有个摇滚梦想,你们看我这头发,就是为了玩摇滚留的。就这还差点被我爸把腿打折了。”
程飞杨拿着一瓶啤酒,身体跟着律动说:“我也喜欢,要不咱搞个乐队?”
梁超猛地点头,“我看行!你会什么乐器?”
“我不会,但是可以学。也可以主唱。”程飞杨很认真的说。
毛有粮用牙签挑起一块哈密瓜往嘴里塞,含糊不清的说:“我不信,你给我们唱几句。”
“唱就唱!”程飞杨把手上的酒一放,然后咳了两下清了清嗓子,跟着台上的摇滚乐队,梗着脖子也开始嚎。
确实是嚎。
台上的主唱唱到高音时,还能很好的在调上。而这家伙呢?就好像是月圆之夜要变声的狼一样,就光是嚎。
宋宪几人还以为这家伙真的很猛,期待值很高,结果这家伙一开嗓,宋宪刚喝进嘴里的酒就喷了出来,呛的咳嗽。
等那一嗓子嚎完,程飞杨还在自我陶醉的问:“怎么样?当主唱绰绰有余吧?”
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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