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发觉脚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活了两辈子,有着比年轻人沧桑的灵魂,此刻全部都注入歌喉之中,使的声音都有些暗哑。
低沉浑厚,富有磁性,他就好像是荒北大漠上的一只孤狼,站在星空之下,发出灵魂的呼喊。
每每上路出发的时候,听宋宪唱歌是一种极佳的享受。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哪来的灵感,到底写了多少优秀的曲子和优秀的让人无地自容的歌词。
孔卿喜欢拍下宋宪抱着吉他唱歌时的样子,少年身上的沧桑模样,简直一秒钟就让孔卿变成了忠实迷妹。
康蓉身上带着录音笔,这是她采访时用的设备,在报社里也属于贵重物品,不过由于最近业绩不错,这是报社奖赏给她的。里面录了很多首宋宪唱的歌。
齐修文闭着眼很享受的听着,等到一曲结束,他才问道:“这首歌叫什么?”
“《曾经的你》。”
细细咂摸着这个歌名,齐修文忽然一拍大腿,有感而发:“好名字啊。你说你自从失忆后,这脑瓜子怎么变得这么灵光?要不你出道当歌星吧,虽然你吉他弹得不咋地,但歌好啊,这嗓子也不错。你说咱两要弄个组合,那磁带不爆卖吗?秒杀那些啥啥明星,以后歌坛就是咱们哥俩的天下了。”
宋宪瞟了他一眼,淡淡的说:“不行,我的嗓子是被天使吻过的,你的嗓子被狗啃过,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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