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也讲完了一般,但那简单又优美的旋律似乎代替了聊斋的画面,印刻在了他们的脑海里,能够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这首歌叫什么?”方初晓问。
“那些花儿,许巍的歌。”
“没听过。”
孔卿说:“宋宪还会唱好多好听的歌,这些歌明明都可以特别火,但那些歌手我一个都没听说过,我很怀疑是宋宪自己写的。”
“是吗?我怎么不知道?”方初晓眼睛放光的看了宋宪一眼。
宋宪稍稍心虚,揉了揉鼻子说:“那些歌手很火,只是你们没有听说过。”
这个问题大家没在追问下去,齐修文说:“老宋,要不咱们去搞乐队吧?现在好多人都搞,你唱歌挺好听的,再加上你的脸蛋,应该能吸引很多女粉丝。”
本来很正常的提议,在听到‘女粉丝’三个字的时候,宋宪就知道这小子肚子里憋得是什么臭屁。
不过……听着好像挺不错的。
“以后可以搞一个。”宋宪笑着说。
类似这样的想法,他很早就有了,毕竟娱乐圈也是一块大蛋糕,自己这里有几百首可以爆火的歌,还有许多娱乐圈的套路,更有钱,分一杯羹应该完全不成问题。
只是他没想过自己搞乐队,现在这个想法愀然生了出来。
“我们都不说话了,你在唱一首吧,不然我还是睡不着。”孔卿说道。
宋宪轻轻点了点头,声音轻柔的开始唱着,大家都闭上了眼睛,只有方初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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