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定然想娶项漪华,若能让饮歌太子得罪天尊,甚好,甚好。
京墨和杜仲风姿卓然得飘入清风殿,杜仲抬着头,一脸艳羡地望着屋顶,啧啧称赞道:“我远远瞧着清风殿恍如白昼,猜想定是殿里放了夜明珠的缘故。可我绝对想不到、也绝对不会忍心把夜明珠碾碎成沫沫,刷到屋顶上啊!这夜明珠是师祖的吧……”杜仲仔细看了一眼,拍手道:“这竟然是——琳琅之眼!暴殄天物啊!”
漪华也跟着抬头瞧,惊叹道:“原来是夜明珠啊!”
杜仲这才注意到漪华的存在,匆匆一瞥,只见她肤白貌美、明眸皓齿,身材窈窕,胜过往日见过的所有仙女。虽然脸色有些苍白,也难以掩住倾城风姿。如此佳人,天尊竟然丝毫没有提及她的美丽,而是说她“可爱”。
漪华看着眼前的粉色衣衫的仙君,好像在哪里见过。
“在下蓬莱岛岛主杜仲,天尊乃是在下的……”
“咳!”京墨轻轻咳嗽了一声。
漪华虽然对九重天的仙没什么好感,但能被京墨带回来的人自然是不一样的,于是很有礼貌地问候:“见过杜仲仙君。”
发现漪华知道自己的身份,杜仲很是欣慰,道:“见到魔界漪华公主,本仙君不胜荣幸。不知姑娘年方几何,吃饭喜欢什么口味,许配了人家没有?”
天尊冷眼瞧着他,方才还死活不愿意当厨子,现在主动问起人家的口味来了。
被问了太多,项漪华只记住了最后一个问题,回答起来却有些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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