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侯班超一、东汉官制(据《后汉书·百官志》)(1/9)
一、太傅 太尉 司徒 司空 将军
1.太傅
太傅一人,位在三公之上,负责教导天子,无日常职事。自东汉初太傅卓茂后,一般不设。每有皇帝登基,则设太傅并录尚书事。 (注:献帝初,董卓曾自任太师,董卓被诛后即废太师职。)
属员:东汉初,太傅下有长史一人,掾属十人,御属一人,后全部裁撤。
2.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为名义上的宰相机构。由于事归台阁,故尚书台成为实际的宰相机构,总理朝政。如并录尚书事,则参与总理朝政。
注:建安十三年,献帝撤销三公,复西汉旧制,以曹操为丞相。
(1)太尉
太尉一人,三公之一,主天。建武二十七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每帝新即位,太尉与太傅或录尚书事。
职权:执掌全国军事及考核官员政绩,岁末奏报加以赏罚。 国家每有郊祭大典时,负责主持“亚献”礼。 国家有大丧,则负责到南郊向上天祭告死者的谥号。国家将有重大的举措和疑难时,与司空、司徒共议对策。 皇帝有过失时,则要与司空、司马共同劝谏。
属员:长史一人,千石,管理诸曹事。有掾史属员二十四人,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
(2)司徒
司徒一人,三公之一,主“人”。建武二十七年,将“大司徒”改称“司徒”。(注:建安末,改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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