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伏盛从竹筒里抽出双一次性筷,“红枣甜烧麦。”
“……”废话,她又不瞎,“我是说,咱俩今天中午就吃这个?”
伏盛嗯了声,抬眼看她:“你不是说喜欢吃?”
“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
赵云桑莫名其妙。
她从小就不怎么吃烧麦。糯米牛肉和荞麦虾仁还可以,但甜烧麦再配上红枣的味道简直不要太奇怪。
看她一脸懵逼,伏盛反而心情挺好地弯起嘴角,把筷子上的木屑毛刺磨掉,递过去。
“既来之,则尝之。”
“……”
赵云桑试图挣扎,“可你说过这家早餐店不只卖早餐的。”
伏盛夹起一只烧麦,慢条斯理地反问:“和我想吃早餐冲突吗?”
“……”
不冲突。
逻辑严密,她无言以对。
现在去对面火锅店还来得及不?
她为什么要拦着伏盛。
就应该辣死这个狗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