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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过渡章节文呈家没钱(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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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打实的是一个“临时工”,挣的一点微薄的俸禄,仅仅够两个人的嚼谷。
    偶尔县寺里发一点咸鱼、腊肉、布帛,小两口都得开心几天。
    ……
    县寺里的人不多,遇到事务繁忙的时候,县丞、县尉公房里面的文书,也是要去帮闲的。
    甚至是那些县城附近亭长,抓到了有点文化、善诡辩的游侠儿,
    文呈也得领命,去协助亭长录口供、捋一捋律令,务求辩驳的游侠儿无话可说,以绝后患。
    在刘备,刘跑跑喜滋滋地,拿着张松张矮子献的导航
    ……不是,是献的地图,诸葛羽毛扇主持、制定《蜀科》之前,汉末蜀地的律法太过严苛,不少律条互相冲突。
    区区亭长,只不过“粗通律法、知五兵”,其余亭父、求盗更是不堪使用。
    其余杂役,不过是征发徭役而来的民夫,连字都分不清公母。
    亭里既不敢对犯律的游侠儿,置若罔闻:如果不管不顾,极有可能丢了饭碗,甚至招来牢狱之灾。
    也不敢“引律失当”,造成游侠儿“心生怨怼”。
    而且“引律不当”,处罚轻了,游侠儿只当是疗养,在亭狱里呼呼大睡两天,下次再干,大不了,再睡两天觉。
    整重了,游侠儿是要记仇的!一个亭舍,大的十几个人,小的才六、七个人;
    亭舍都在荒郊野外,电闪雷鸣之夜、月黑风高之时……
    虽然说游侠儿……其实就是后世“乡村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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