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如雷,哪知他却眯眼一笑:“刚认识的时候,她还真叫我叔叔呢。”
这回就连静颜也“噗哧”一声笑起来。其实于枫虽说与唐旭一般有四十五岁了,但光从外形来看,还真看不出来,尤其他打扮不与唐旭那般沉稳,风格也不同,一身的休闲奢华品牌,衬托了他迷人魅力。这样成熟又邪魅的男人,吸引到某些年轻女子一点都不足为奇。
最后于枫也道出了大概情形,原来他与这个女孩认识有那么好几年了,最早可能就要追溯到他们婚礼那天,也就是七年前了,他猛灌他们两夫妻酒,自己也喝的差不多,后来闹的H,自己其实也喝高了。
从洗手间里出来,脚步不稳,扎人身上去了,等稳住身形后,才发现扶着他的是个十几岁的女孩,怪就怪他当时朝着人家勾了一个魅惑的笑,把人心思给勾走了。要说如果那个女孩比于枫小了二十岁,那么今年则是二十五岁,而七年前可就只有十八岁,正是少女萌动期。
可能缘分就是天注定的吧,在于枫指着天发誓要当一辈子光棍的时候,其实冥冥之中已经自有安排,月老悄悄的为其接上了红线,只可惜本人并不知道。后来他飞去了美国,忽然就接到了女孩的电话,也不知女孩从哪处辗转得来了他的联系方式,他们的通话从聊那场婚礼开始,就慢慢的越聊越深。
不知不觉,两人的联系就越来越频繁了。起初于枫并不放心上,就当陪一个小妹妹讲讲知心话,后来她考上大学,他还乘着一次回川市的机会去看过她。直到某一天,这个他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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